簽合同時是簽含稅金額好?還是不含稅金額好?這個問題也常常會困擾大家。簽合同是否含稅這個問題,關(guān)鍵點在于印花稅的計稅金額不同。2022年7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印花稅法中是有明確規(guī)定的。
《印花稅法》中第五條,印花稅的計稅依據(jù)如下:應(yīng)稅合同的計稅依據(jù),為合同所列的金額,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稅稅款。
如果納稅人簽訂的合同是含稅價,未單獨列明增值稅稅額的,需要全額計繳印花稅。這里可以看出就是計稅基數(shù)不同導(dǎo)致的印花稅多交少交的區(qū)別。
舉個例子:如一批商品含稅金額是565萬元,不含稅金額是500萬,其中增值稅就是65萬。
1.如果簽訂合同的時候按含稅金額565萬來簽訂的,印花稅就必須按照565萬來計算,就是565萬x 0.03%=1695元;
2.如果按照不含稅金額500萬增值稅65萬這樣分開列出簽合同,計算印花稅的基數(shù)就是500萬,即500萬x 0.03%=1500元。
雖然上述例子中兩種簽法只相差195元,但對于經(jīng)常進行大眾交易的單位來說,如果在簽合同時注意到這一點,每年在印花稅這一項上也能省下不少錢。